本报讯 (记者 张艺)昨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南磨房法庭开庭审理了章子怡状告购物导报名誉侵权诉讼案,章子怡的经纪人和律师出庭。
今年1月13日,购物导报刊登了署名为王小鱼、黑皓普的题为《章子怡泼墨门女主角现身说内幕谈金钱桃色纠纷解惊天迷局***》一文。章子怡方面认为,该文题目使用了明显带有贬损色彩的“金钱桃色”一词,描述的章子怡与赵欣瑜间的内容与事实不符,特别是捏造出了章子怡与A先生之间的种种事端,对其与男友 VIVI的描述也属失实报道,严重损毁了其作为一名国际知名艺人的正面形象。
章子怡的律师表示,在文章发表的前一天,律师明确对作者表示赵欣瑜所述不是事实,并于当日向购物导报社及王小鱼发送律师函,声明“不要刊载,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但当时购物导报社明知采访失实,还将文章刊载,导致该文在媒体和互联网上传播,严重侵害了章子怡的名誉权。经过庭审,购物导报社与章子怡双方达成和解:报社向章子怡出具书面致歉信,对在当天报道中援引采访对象的陈述给章子怡名誉权造成的伤害致歉。但致歉信的内容,法院和原、被告双方均未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