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同台的汪峰和旭日阳刚
晨报记者 高 磊
被禁唱了《春天里》,少了成名作,即将登台央视元宵晚会的旭日阳刚决定改唱张雨生的《我的未来不是梦》。这对草根明星的演艺未来,脱离了提携者汪峰,究竟是否真的“不是梦”?面对版权与人情的天平,包括主持人崔永元在内的诸多网友都表示,不希望两败俱伤,小崔甚至提议,不妨让汪峰再创作一首歌,版权友情转让旭日阳刚。
律师解读:汪峰不松口就不能翻唱
“不能以任何形式再演唱《春天里》”,汪峰对旭日阳刚的一则禁令,让迅速蹿火的这对草根明星举步维艰。尽管旭日阳刚坚称,今后将力求原创,但刘刚的经纪人黎冬还是委婉对外表示,将努力争取这首歌的翻唱版权,这一问题也正是不少“钢镚”的心头结:难道说禁就禁,旭日阳刚真的无缘演唱《春天里》了?
沪上一位演出商告诉记者,按照常规,歌手如果要在演出中翻唱某一作品,只要向音著协缴纳一定的费用,原则上并不需要征得创作者的同意。按此推论,旭日阳刚继续翻唱《春天里》,似有一线转机。然而,事实情况究竟如何?
昨日,记者向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富敏荣咨询,富律师表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作为《春天里》的词曲作者,汪峰拥有这首作品表演权在内的所有版权。考虑到汪峰是音著协的会员,一般来说,歌手只要向音著协支付相关费用即可翻唱,“但著作权特别规定,作者有声明禁止演出的除外”,从这一层面来说,旭日阳刚的确无法再演唱《春天里》了。
不过,富律师也提出了另一个问题:“旭日阳刚对《春天里》的翻唱,是不是构成著作权法中的改编,假定符合所谓的‘改编’,改编以后的版权就归演唱者所有,原作者是无权禁止的。”究竟旭日阳刚的《春天里》是否符合“改编版”的界定,昨日,上海音乐学院一位教授告诉记者,在听过原唱和翻唱两个版本后,可以认定这只是翻唱,称不上改编作品。
针对此事,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刘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透露将尊重汪峰的选择,“加入音著协的会员,并不用将全部的权力都交给协会。会员某些歌要保留,不允许谁谁唱,就要尊重人家的选择。”
名人观点:汪峰事件是珍贵的争议
有关《春天里》的禁唱风波,网友们各持己见,“浪子剑”旗帜鲜明地表示支持旭日阳刚,“你汪峰可以和他们谈判,收费或分成,但别禁止人家唱啊,人家才刚起步,容易么!”但也有网友也对汪峰的行为表示理解,“秋风中的梅子”说:“我观点中立,一汪峰应该大气些,二确实要支持原创,要求旭日阳刚支付版权费。”
不少名人也加入了议论的行列,崔永元在微博上说:“支持汪峰依法维权,遵纪守法是不设前提的,不管你是谁,不管你什么处境,守法没商量。建议汪峰为旭日阳刚专写一首歌,版权友情转让,给这次争执画一个圆满的句号。”主持人朱军则比较纠结,他在微博留言:“不知说什么,人情与法律、理解与误解、夸奖与漫骂,先不评论,问问良心再说!”台湾音乐人黄舒骏的微博留言,则说出了大多数苦苦挣扎于版权的音乐人心声:“汪峰事件是个美妙而珍贵的争议,我们要七嘴八舌来保护且保证它走向皆大欢喜,关键在制度的完备与观念的进化……汪峰在这事的态度,对后世的影响,搞不好比他的作品,更强大,一定要皆大欢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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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日阳刚微博道歉:
“汪峰老师始终有恩于我们”
11日晚21点多,旭日阳刚在微博撰文,称很想向汪峰当面道歉,汪峰对他们有恩,任何人都不该因为这件事指责汪峰:
“今天出了一件很不好的事情,我心里到现在都很乱。网上一篇‘旭日阳刚不能唱《春天里》’的报道估计大家都看了。因为种种原因,这篇报道给汪峰老师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我觉得对汪峰老师不公平,我和王旭大哥从开始在通道唱歌到后来上节目一直唱汪峰老师的歌,确实是因为发自内心的喜欢,汪峰老师也一直在帮助我们,从上海演唱会到后来的央视春晚,这些都是需要很大的心胸才能做得到的,任何人指责汪老师都是不应该的。
我文化程度不高,我和王旭大哥也都是很简单的人。除了唱歌,这个圈子里的许多东西我们真的了解的太少。现在出了这件事情,我只能对汪老师再次说感谢的同时,真心说一声对不起,也希望一部分歌迷或者网友,停止对汪峰老师的攻击。饱汉一斗,饿汉一口,那时候我们是饿汉,可汪峰老师当时给我们是一斗,他始终是有恩于我们的。
不管今后如何,我和王旭大哥也都不是不懂感恩的人,我们的感恩,都是发自内心的,汪峰老师始终是我们音乐道路上首先要感谢的人。希望回到北京之后能当面跟汪峰老师道个歉,那样我的心里能好受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