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在1992年就曾因为在酒吧里不肯为黑社会献唱而遭掌掴,甚至被黑社会下了“追杀令”,被迫到泰国躲避,最后花了一千万破财消灾才让事情平息。
1992年5月4日晚,年约32岁的片商黄朗维与一帮手下来到九龙塘一间卡拉OK酒廊消遣。刚好当晚梅艳芳与朋友多人亦在酒廊聚会。黄朗维的一名手下建议邀请梅艳芳即席献歌一首。但梅艳芳不欲娱人,婉言谢绝。黄朗维顿时感到面颜全无,身旁手下又在煸风点火。在双方你一言我一语的口角后,梅艳芳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遭人掌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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