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约风波
2009年12月21日,韩庚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请求判决与SM公司的《专属合同》无效。
在12月23日,韩庚通过律师就解约事件做出回应,称解约原因是基于收入分配不公及工作过密导致过劳,并公开合约内的6点不公平条约,包括与事务所签订的13年长约期间,因身体健康或进修不能参与活动,合约将会延长期效。如跳槽其他公司则需赔偿公司培训他所花费用的3倍及损失的2倍费用。他必须无条件接受公司安排的工作,如迟到或缺席则需罚款约合人民币2.6万至58万元不等。
收入分配方面,事务所规定专辑销量超过5万张,成员才可获分2%利润。他指出,最近两年几乎一天都没有休息过。自2006年开始,除了在演出时能够回到中国做片刻停留,其余时间必须要在韩国。因为身体长期承受压力,他的胃和肾患上了不同程度的疾病,还曾经因为通告过于密集累到打点滴。虽然他以健康为由向公司提出休假要求,却遭到了拒绝。官司于1月8日开审。于6月15日再次开庭。
宣告单飞
2010年6月22日在,韩庚在长城记者会上正式宣告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