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雨绮解约称属弱势群体 星辉提出书面异议

2011/9/20 12:33:37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据从星辉公司的代理律师获悉,张雨绮(微博)起诉周星驰旗下星辉公司解除合约案件,9月9日在上海长宁区法院审理,因前一日下午法庭收到张雨绮申请而改为不公开审理,全部到场记者均无法旁听。星辉公司对张雨绮要求改不公开审理,以及要求法庭考虑其属于弱势群体而做出对其有利的判决,已经提出书面异议。

  9月18日电 据从星辉公司的代理律师获悉,张雨绮(微博)起诉周星驰旗下星辉公司解除合约案件,9月9日在上海长宁区法院审理,因前一日下午法庭收到张雨绮申请而改为不公开审理,全部到场记者均无法旁听。当日开庭双方对于本案是否属于隐私,张雨绮年收入600万元是否属于弱势群体,发生激烈争议。星辉公司对张雨绮要求改不公开审理,以及要求法庭考虑其属于弱势群体而做出对其有利的判决,已经提出书面异议。

  年收入600万元是否属弱势群体出现争议

  星辉公司律师表示,9月9日庭审中张雨绮提出,她属于弱势群体,现在长期停工无法生存,要求法庭做出对其有利的判决,以解决要吃饭、要过活的问题。星辉公司对此强烈反对,并向法庭强调张雨绮毁约后一直未停止工作,其毁约一年内至少已经承接的两部电影,并始终参加各种演艺或商业活动,毁约一年的收入保守估算为600万元以上。星辉公司律师还对记者表示,有报道近日张雨绮还戴着 “鸽子蛋”钻石在纽约参加时装周的商业活动,戴鸽子蛋钻石的属于弱势群体闻所未闻。

  男友关系变化是否算隐私出现争议

  张雨绮在起诉星辉公司次日,即通过记者会披露案件信息和进展。星辉公司异议认为,案件一年期间已公开审理三次,从未提出涉及隐私,现在突然以涉及前男友要求改为不公开审理,违反基本情理。如果在男友关系存在时是必须通过记者会大力宣传的“隐私”案件,与男友分手也不会变成需要隐蔽的“隐私”。本案无关隐私,张雨绮申请实质是为限制媒体记者旁听庭审。

  星辉公司律师表示,案件是否隐私,其性质不会因为前男友的关系而变化。最高法院关于公开审判制度的规定,将不公开审理分为由法院决定和由当事人申请两类,但两类事由不同。而可由当事人申请的事由,只有涉及商业秘密、离婚两项。但男友关系的变化不等于离婚,张雨绮申请不符合有关规定。此前星辉公司已经两次向张雨绮提出避免牵连其前男友的诉讼建议,都被张雨绮拒绝了。

  是否达成解约合意,是否履行出现争议

  星辉公司律师表示,张雨绮起诉要求确认解除艺人合约,虽然表示是因星辉公司违约而提出解约,但诉讼理由又说其男友先“承诺了解约对价”,“双方就解约达成合意”、“男友已经实际履行”,因此要求法院确认艺人合约已经解除。但星辉公司反对张雨绮的诉请和理由,认为公司并无任何违约,张雨绮是无理毁约,双方从未达成“解约合意”,其男友单方承诺的解约对价――提供其家族公司在多个城市享有优质商业条件的项目选址等重大商业利益换取解约――从来没有被接受和同意,其男友的单方承诺也没有“得以实际履行”。张雨绮起诉所称“达成解约合意”实际是在对方并无同意和签署过解约协议的情况下,将男友的单方意愿蛮横地强加给一方,以强行毁约。星辉公司已经对张雨绮无理强行毁约提出反诉,因此张雨绮既是其提起的本诉原告,又是星辉公司反诉的被告。

  星辉公司避免影响张雨绮前男友的建议被拒绝

  星辉公司律师介绍,张雨绮两项诉请是要确认解约和要赔偿100万元。但在2010年12月9日第一次开庭时,张雨绮律师(也同时是前男友的律师)主动向法庭表示愿意支付星辉公司150万元,或者由前男友继续履行原来承诺的商业利益作为解约代价。她既然已经愿意反向赔偿,则索赔100万元的请求已无实际意义。因此在5月11日、9月9日开庭时,星辉公司律师都向张雨绮提出建议――由于其仅存的要求解约,可以在星辉公司反诉中实现。而由于其本诉全部事实和理由都架设在前男友的一系列承诺、行为之上,与前男友密切相关,现在其本诉已经可有可无,因此建议张雨绮撤销与前男友紧密关联的本诉,以避免前男友再更深地牵连进本案,但张雨绮都拒绝了。星辉公司律师表示在显然可以解脱前男友也不影响解约的情况下,再坚持这个无必要且损人不利己的本诉令人难以理解。

  此案还未审完,法官表示还有一次辩论程序,何时做出判决无法预料。如果张雨绮坚持是弱势群体,没有工作和收入,不愿支付合理的赔偿给星辉公司调解,则后续诉讼必然高度牵连前男友,“因为她的起诉状事实理由全部与前男友有关”星辉公司律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