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3日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获悉,张艺谋起诉新画面影业,称未获得“三枪”1500万元分成,东城法院已受理这起案件。
张艺谋起诉称,2006年6月2日,他与新画面影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伟平签订协议,就《三枪拍案惊奇》开展合作,但至今未收到应得的分成。
张艺谋在起诉书中称,《三枪拍案惊奇》由一家香港公司、新画面影业公司和张艺谋本人三方合作,新画面影业负责中国境内的一切宣传和发行事宜。按照协议约定,该影片在中国境内的票房收入减去宣传费用,剩下的由三方平均分配。按照估算,三方应各分到至少1500万元,但张艺谋称至今仍未收到分成。
对此,新画面公司方面回应称:“第一,这是张艺谋的恶意炒作,这不是事实。第二,新画面公司在《三枪拍案惊奇》的合作中不欠张艺谋任何片酬或分成。第三,新画面公司不会配合张艺谋的恶意炒作,我们等待法律的公正判决。”
事情真相还不明朗,但网友已在微博上展开激烈讨论,有网友认为张艺谋根本“不差钱”,打官司是因为与张伟平有私人恩怨。也有网友认为:“谁说张导不差钱?你交那么一大笔超生罚款试试,任你是土豪也心疼啊!如今想起来还有笔外债,能要当然得要回来,管它是否厚道,反正老东家也不怎么仁义。”也有不少网友替张艺谋打抱不平:“如果没有张艺谋,这电影不可能挣钱。不管张艺谋是否缺钱,导演花费了心血,凭什么不许张艺谋拿回分成呢?”还有网友调侃道:“张艺谋交了那么多罚款,还不给票房分成,这不是欺负人嘛!但话说回来,那么烂的电影,观众是不是也应该写个状子,把电影票钱要回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