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雨绮
黄圣依
女物娱乐讯 9月9日上午9点,张雨绮(微博)与周星驰星辉公司的居间合同(中介合同)纠纷案将在上海长宁区法院开庭。2007年,另一位“星女郎”黄圣依(微博)也是通过法律途径最终获得自由身。与黄圣依案件相反的是,张雨绮是主动提出诉讼,以原告身份要求获得法律保护。
去年9月9日,张雨绮在电影《白鹿原》发布会上公开承认与星辉公司解约一事。并透露此事已经进入到法律程序,正在上海办理立案手续。一年时间过去了,近日,上海法院网发布公告:张雨绮与WORTH ACHIEVE ASSOCIATES LIMITED( 周星驰出任董事的艺人代理人公司星辉公司)居间合同纠纷案,将于2011年9月9日上午9点在上海市长宁区法院3121法庭民一庭公开审理。
张雨绮并非与周星驰分道扬镳的第一位“星女郎”。之前黄圣依也通过漫长的法律途径最终获得胜诉,于2007年重回“自由身”。不过,与黄圣依解约案件相反的是,这次张雨绮解约案件中,张雨绮是以原告身份提出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WORTH ACHIEVE ASSOCIATESLIMITED公司为被告。女物娱乐电话连线张雨绮方面宣传人员,对方回应对此事不知情。崔一佳/文
附:
居间合同关系中,一方为委托人,另外一方为居间人。居间合同又称"中介合同",是指居间人为委托人和第三人提供订约的机会或充当介绍人而取得报酬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