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永健
2003年1月8日,林永健和媳妇去街道办事处领了证,没有酒店、没有婚纱、没有钻戒。林永健至今记忆犹新:“我那天流泪了,有难同当有福共享。我回去给她炒了三个菜,说咱们的日子就这麽开始了。”当时他们都只是默默无闻的小演员。“我们俩都是外地人在北京,什麽都要靠自己打拼,所以感情就更好了。”林永健透露,那个时候他很穷,所有家当就3万块钱,“我跟她说,你要愿意我们就去结婚,本来他们女方的规矩是要给彩礼钱19999元,我就装糊涂没给,人家没说但是我心里记着呢。”2005年的时候,林永健用自己赚来的钱给妻子买了车买了房,给岳父岳母也买了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