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与经济公司解约,如果是单方面提出另外一方不同意的话,这将会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同时也是一场持久战。
在14年5月和10月,吴亦凡和鹿晗先后向sm公司提出解约诉讼,称与sm公司的所属协议无效。但是sm公司则表示两人与公司的合约有限,希望法院能驳回诉状,在双方都不肯让步的情况下,此案件便僵持两年多。虽然法院多次对双方进行调停,但一直没有效果,在16年6月13日,法院再次开庭对诉讼双方进行调停。
sm公司在这几年,不断有艺人出走,其中闹得最大的就是东方神起。当年东团在如日中天的时候,金在中、金俊秀、朴有天三人一起向sm公司提出诉讼并要求解约。从此东团变成了两人。sm公司虽然造星功力深厚,但是对艺人的压榨也十分厉害。也是因为如此,东团的三只才会提出解约,吴亦凡与鹿晗也是因为如此。
吴亦凡和鹿晗在解约后都表示公司对艺人压榨厉害,薪水也仅仅只够生存,加上没日没夜的训练让身体受伤,这些都成为了艺人离开的导火线。请sm公司好好珍惜爱豆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