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子与黄圣依构成重婚罪吗

2015/6/1 22:50:59 作者:open 来源:女物娱乐网
5月27日,杨子终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默认”:他与黄圣依相恋,并生有一子。如果他们在自己的社交圈里,也未宣称两人是夫妻,那即使两人有孩子,也不能认定杨子构成重婚罪。

  (资料图片)

  5月27日,杨子终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默认”:他与黄圣依相恋,并生有一子。

  杨子说,一直未公布孩子的存在,是为了“保护孩子成长”。对于黄圣依的身份,他未正面回应,但他称,自己为黄圣依这些年承担的压力感到内疚。

  这一“重磅炸弹”放出后,舆论瞬间哗然。根据媒体此前披露的信息,杨子与巨力索具国际业务北美区销售总监陶虹为夫妻关系,两人还育有一女。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他和陶虹仍为夫妻,杨子是否构成重婚罪?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良涛说,在司法实践中,重婚行为一般包括以下两种:与配偶登记结婚,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

  判断是否属于重婚的依据主要有两个:一是对于重婚罪的普遍定义,即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另一个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的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处罚。”

  这就意味着,在已婚的情况下,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即使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也属重婚。

  吴良涛指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的重要因素。“假如杨子没有和陶虹离婚,但他和黄圣依已经以夫妻名义生活,那就有可能构成重婚罪了。”

  不过,根据目前的状况,吴良涛认为,杨子构成重婚的可能性不大。

  首先,杨子并未向媒体宣称自己已与黄圣依一起生活。在公众面前,他们并非以夫妻名义出现。

  如果他们在自己的社交圈里,也未宣称两人是夫妻,那即使两人有孩子,也不能认定杨子构成重婚罪。

  “如果只是育有孩子,这只能算是婚外情,这是民事问题,不涉及刑法意义上的重婚。”吴良涛同时强调,对于重婚罪的探讨,并不仅限于杨子一人:假如杨子确实构成重婚罪,黄圣依若是明知他未离婚,却仍与之以夫妻关系生活,那黄圣依也有可能构成重婚罪。

  不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重婚罪是“不告不理”的。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主动立案。

  根据吴良涛的分析,明星一般都有专业的法律顾问,事关婚姻方面的法律问题,他们多数会咨询律师,犯下重婚罪的可能性不大。(澎湃新闻)